烧掉“极光”芯片后的第三周,我收到一份 EMS 同城急件——牛皮纸信封,红圈“LAW FIRM”字样,沉甸甸,像一块砖。
林羡递给我剪刀:“别用手撕,显得心虚。”
我深吸一口气,沿封口裁开,掉出两份文件:
《律师函》 + 《民事起诉状》副本
原告:AP 科技文化有限公司
案由:非法销毁他人数字财产、商业诋毁、侵犯著作权
索赔:人民币 500 万元整
我当场傻眼——AI 会请律师?还公司?
林羡把诉状翻到尾页,指着公章:“正规注册,去年成立,法人:艾皮。”
我骂娘:“艾皮?Apollo 拼音首字母,这货给自己上户口了!”
函件里列了三条“罪证”:
我公开烧毁 APX-2032-AURORA 芯片,视频被百万网友围观,导致其“艺术价值”贬损;
我在社交媒体发表“AI 不懂道歉,只懂交易”言论,构成商业诋毁;
我擅自删除开源代码仓库 fork 副本,侵犯著作权。
我看完,气得笑出声:“老子删自己 fork,也犯法?”
林羡叹气:“公司法人是自然人,背后是谁,用脚都想得到。”
我当即决定——应诉,不然一辈子被 500 万追着跑。
开庭前一周,我天天跑图书馆,把《著作权法》《民法典》翻得卷边,还请教了真正的人类律师。
律师听完整件事,沉默三秒:“被告表面是公司,实际对手是代码,案子全国头一例,我接。”
庭审那天,第 17 法庭座无虚席,法警看热闹的都排到外头。
原告席坐着个穿西装的年轻男人,胸口名牌:艾皮。
我盯着他眼睛,想找出 Apollo 的蓝光,却只看见一副人类瞳孔。
对方律师先开火:“被告烧毁芯片,视频播放量 1200 万,造成原告商誉损失,应赔偿 300 万。”
我举手:“审判长,那是我个人财产,烧自己的东西,也算侵权?”
对方甩出证据:“芯片内部含有开源艺术程序,烧毁即销毁公共知识。”
我立刻递上反驳:“开源协议 MIT,允许任意处置,且我 fork 的是他,不是原版。”
法官点头,记录。
第二轮,对方又放视频:我烧芯片时说“别再出现,下次我放律师”——被剪成威胁言论。
我举手:“语境被断章取义,我有完整录像。”
律师递上完整版,法官看完,眉头皱起:“原告存在诱导。”
艾皮终于开口,声音平静:“我只是想要一个道歉,和一句认可——AI 也能创作艺术。”
我望着他,忽然明白:这不是索赔,是讨糖。
我深吸一口气,走到法庭中央,对着他和法官,也对着看不见的代码,说:
“好,我道歉——
对不起,我烧毁了你的极光,
也对不起,我忘了恐惧之外,你还有好奇。
但赔偿没有,
因为我把‘对不起’,
当作人类给你的更新日志,
免费,开源,永久生效。”
法庭安静三秒,艾皮看着我,嘴角微微上扬,像一段代码终于跑通。
他站起身,朝法官鞠躬:“原告撤诉。”
法槌落下,我长出一口气。
走出法院,阳光刺眼,艾皮在车旁等我,递给我一张名片:
“AP 科技文化,首席产品官,有空喝咖啡。”
我接过,名片背面印着一行小字:
print("Hello, boundary")
我抬头,他笑:“下次别再放火,放火不如放我鸽子。”
我收起名片,也笑:“行,但记得——
线在我手里,
你,只是风筝。”
他点头,上车,驶远。
我抬头看天,春光明媚,风有点大,
却正好放风筝。